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本次受理对象为我市2021年度已被深圳市商务局认定为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按属地原则于2022年8月26日前向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初审申请,于2022年9月9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企业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时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各企业须自主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利用外资奖励计划(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8日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南山高新北区科苑大道与宝深路交汇处酷派大厦B座1701
0755-862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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