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0 12:00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的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提名等有关工作。

一、受理奖项

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项不分等级,授奖总数不超过15项。

二、提名人资格

(一)市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的科技主管部门;

(二)在深圳市任职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自愿配合开展提名工作的深圳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深圳市市级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非营利法人组织;

(四)纳入深圳市标准专家库管理且在聘期内的专家;

(五)符合《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提名材料要求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提名书;

(二)被提名人的相关主体资格文件;

(三)已发布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文本;

(四)除团体标准项目外,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

(五)标准审查时专家评审意见、项目鉴定结论等标准项目的技术水平佐证材料;

(六)标准项目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佐证材料;

(七)《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受理方式

提名材料由被提名人在线填报,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4403000000006925361631001000269001,建议使用360(极速模式)、火狐等浏览器软件。

五、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11日09:00—2022年11月25日18:0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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